台中南屯景點|彩虹眷村半日遊

臺中有一個很特別的景點,有個很美的名字叫做「」!

10

彩虹爺爺黃永阜先生是香港九龍彌敦道人。

1944年在蔣中正先生的號召下入伍,1950年隨國民軍撤退來台,從高雄、屏東,最後定居在台中。

因為無聊一時興起,在社區的牆面用水彩、水泥漆等材料作畫,爾後逐漸成為知名景點。

 

常聽聞去過的人說那兒有多繽紛又多亮麗的。

(這時候除了百聞不如一見外,還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?!)所以,我們也就趁著風和日麗的天時,去了一趟久仰的彩虹眷村。

 

1  

一進去就看到好豐富的人像畫。

1-3  

還有好多跟我們一樣的觀光客。

3

還有好多大明星。

4

5  

幫華仔來個特寫!!

6

畫的真的很鮮豔,連窗框都加入設計,畫作也一整個從牆面延伸到地面。

7

這讓人眼花繚亂之際,不禁想問「為什麼要掛一個洋娃娃呢?」

8

這兒有牛和羊,似乎還有猴子。

9

10

雖然不太明白這畫的意境,不過連水溝蓋都沒有漏掉彩繪,絕對是一個豐富、亮眼的創作展。

11  

這就是九十二歲的作者,現在也有廠商將他的畫作結合成商品販售。

雖然我沒什麼慧根理解這位爺爺的畫作,但他的創作能量,是我由衷佩服的。

 

對了,也可以從FB來多認識他喔。

彩虹眷村 – 黃永阜爺爺

—台中旅遊景點—

 西屯|稀迷的落羽松觀賞記@秋紅谷

好人良物市集

小蝸牛市集

相連文章

臉書留言

一般留言

  1. 很有趣的畫!
    版主回覆:(05/16/2014 04:02:19 AM)
    對啊!有種童稚的感覺

  2. 為何我最愛的華仔,在黃爺爺筆下竟是這般奇怪?
    版主回覆:(05/14/2014 05:02:23 PM)
    哈哈哈..這是特地拍給喜歡華哥的同事看的!
    他憤怒的說爺爺畫了一隻叫做劉德華的猴子 XD

  3. 哈哈~~那個劉德華好好笑
    整個眷村這樣畫~超厲害的!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3:19:56 PM)
    那個劉德華我當下就傳給很愛劉德華的同事看,他把我罵了一頓….(好委屈啊)
    這些都是一個人畫的喔,真的好讓人佩服轟!!

  4. 不輸給洪通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45:29 AM)
    對耶!跟洪通有的拼喔 XD

  5. 這,這真旳全是爺爺畫的啊?! 給爺爺一個讚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34:33 AM)
    對啊,都是爺爺一個人畫的喔!
    好厲害轟!

  6. 我半年前也造訪過這兒,真是個可愛的地方…..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36:13 AM)
    已經轉型成為一個景點了轟!
    是個色彩繽紛的可愛寶地。

  7. 若不是彩虹爺爺的創作~~
    這眷村早就不見了~~
    這也是台中傳奇了~~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35:29 AM)
    對啊!都拆到一半的呢!
    也能說是個奇蹟!
    用藝術改變的奇蹟^^

  8. 彩繪眷村好美
    推9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46:39 AM)
    對啊!很美也是個很特別景觀 ^^

  9. M~挖~到處是藝術呃~讚~感謝分享~推了~呵呵~
    安安~願周四午後愉快好心情呃~嗯~問候了~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48:47 AM)
    也祝你有個超級愉快的週五,快要放假囉^^

  10. 天馬行空的想像 彩繪出亮麗的色彩 …. 大紅大綠就是美 一個單純的想法~
    只是那個洋娃娃高掛在牆壁上 還真的很詭異呢….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40:14 AM)
    真的很色彩繽紛!
    也可能是因為他沒有受過任何藝術教育,所以用色很大膽;形成這個很特別的藝術創作。
    那娃娃就…呃…XD

  11. 真是有創意, 我媽媽長大的眷村則是已經破爛到認不出來了… 讓人不勝唏噓…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38:23 AM)
    這邊本來也差不多都毀敗了!….(本來已經也都劃定是要拆除「都更重建」了)
    只是那位爺爺應該就是閒來無事,隨手彩繪,沒想到變成一個熱門景點!
    不但改變了他自己的人生,也影響了這個眷村的命運。

  12. 早安:
       謝謝分享!  #5
    檸檬子邀你賞文! 今天post 在母愛的晴空2)~恩典~
       歡迎蒞臨!  Have a nice day !
    版主回覆:(05/09/2014 04:41:35 AM)
    謝謝您的邀請!看你的文章,真是件享受的事啊^^
    也祝您今天萬事順利!

發表迴響